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下發通知,就切實做好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加快落實年度建設任務,積極推進棚戶區(危舊房)改造 2013年,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是基本建成470萬套、新開工630萬套。通知指出,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市、縣盡快將確定的年度建設任務落實到具體項目,抓緊開展立項選址、征收補償、勘察設計、施工手續辦理等前期工作。加快完善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庫,及時錄入2013年度新開工、基本建成項目。 按照國務院提出的本屆政府任期內改造各類棚戶區(危舊房)1000萬套以上的目標,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明確職責,協力推進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加快推進集中成片棚戶區改造,著力抓好資源型城市及獨立工礦區棚戶區改造,積極推進非成片棚戶區、零星危舊房改造,逐步開展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到“十二五”期末,力爭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戶區改造。 不斷提高規劃設計和工程質量水平,努力增加保障房有效供應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合理規劃選址,盡可能將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地段及住房供需矛盾突出、外來務工人員聚集的區塊。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標準規范和工藝流程,確保工程質量。自2014年起,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要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提高保障性住房安全性、舒適性和健康性。 通知強調,要把加快建設進度、完善配套設施放在重要位置,切實增加有效供應,讓困難群眾及早入住。加大配套設施投入力度,做到配套設施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確保竣工項目及早投入使用。加快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方便群眾入住后工作、生活的需要。未按規劃完成基礎設施配套,達不到入住條件的項目,不得組織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整改前不得投入使用。 完善保障房分配與管理機制,切實做好住房保障統計及信息公開工作 通知明確,要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政策,使困難群眾能夠獲得住房保障、最困難群眾優先獲得住房保障。適當上調收入線標準,有序擴大住房保障覆蓋范圍。2013年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明確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保障的條件、程序和輪候規則。全面實施住房保障檔案管理制度,抓緊建立住房保障對象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失信懲戒辦法。 對于住房保障統計及信息公開工作,通知提出,要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及住房城鄉建設部明確的統計范圍、指標口徑和填報要求,開展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統計工作。健全進度和分配環節各項數據的報送機制,確保真實、完整、及時。要健全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制度,做好年度建設計劃、開竣工項目、計劃完成情況、分配退出等各環節信息的公開工作,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推進住房保障工作,嚴肅住房保障工作紀律 通知強調,要健全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租賃型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運營的機制。探索政府監管、市場運作、高效持續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創新住房保障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引導市、縣切實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滿足困難家庭的基本需求。探索建立存量保障性住房資產監管制度。 通知同時要求,嚴格落實住房保障目標責任制、考核問責制、違規責任追究制,嚴格執行招標投標、資金管理、質量安全等工程項目管理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管理的各項規定。嚴禁以任何形式向住房不困難的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嚴肅查處擅自改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積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督促檢查、專項檢查和審計中發現問題的,要督促市縣制訂措施限時整改。同時,要舉一反三,認真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切實規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 摘自《中國建設報》 2013-04-11 宗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