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與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電力供應與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供電企業早籌劃、早安排,提前規劃電源建設,完善電力配套工程。在確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優先滿足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電需求。同時,對集中建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鼓勵由供電企業投資建設配套的供配電設施。此外,意見要求,保障性住房電力供應實行“一戶一表”,嚴格計量和收費標準,拓展繳費渠道,嚴格履行停限電告知義務,做好有序用電,加快搶修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