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集團公司舉行工資集體合同簽訂儀式,企業方代表集團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陳文山與職工方代表集團公司工會主席陳文雙簽署了《工資集體協商專項合同》、《集體合同》。
簽字儀式上,集團公司工會常務副主席楊金簡要介紹了《工資集體協商專項合同》、《集體合同》的簽訂對保護員工的合法利益的意義以及員工應盡的義務。
據介紹,去年11月下旬,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云南省企業工會條例》,該規定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工會代表職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教育培訓、女職工權益保護等事項與企業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企業工會有權代表職工向企業提出平等協商,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要求。
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王曉方,黨委委員、黨委工作部部長陳發強出席簽字儀式。
企業方代表與職工方代表進行座談
陳文山與陳文雙代表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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