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總團字〔2008〕6號 關于對組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團總支委員會的批復 混凝土有限公司團總支: 你總支組建團總支委員會的報告已獲悉,經集團總公司團委于2008年12月4日研究決定,同意李娜、徐輝武、易新武、達世鋒、段志瑩五位同志組成云南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團總支委員會,李娜同志擔任團總支書記。 此復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主題詞:團委工作 團總支 組建 批復 抄送:團省委。 總公司黨委,混凝土有限公司黨總支,混凝土有限公司團總支。 (共印5份) 云南建工集團總公司團委 2008年12月4日印發 擬稿:總公司團委 校對:高嘉麗 打印:湯 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