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集團財務管理,構建集團新的會計核算體系,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加快集團戰略轉型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推進集團又好又快發展,集團總公司近日出臺《財務總監及總會計師委派暫行辦法》,并將從今年年底起,在集團所屬企業中逐步實行。
總公司委派到各公司的財務總監及總會計師為專職財務領導人員,屬總公司黨委管理的集團中層領導人員,編制統屬總公司財務部,被聘任及委派到各公司的財務總監及總會計師,同時聘任為總公司財務部副主任職務,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等關系轉到總公司本部。
總公司同時要求對財務系統各層級的負責人也要相應推行委派制及報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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