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目標:
    十八屆四中全會總目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首次寫入中共中央全會的重要文件。全會的公報還對總目標作了具體闡釋,包括“一個領導”——中國共產黨領導,“一個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一個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五個原則:
    1.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
    3.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5. 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五大體系:
    1. 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
    2. 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
    3. 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
    4. 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
    5. 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六大任務:
    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1. 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
    2.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3. 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4.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5. 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6. 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